辞退对应的补偿标准,以辞退原因作为区分依据,对应不同规则。
过失性辞退,对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员工严重违纪、失职渎职等特定情形,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对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等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单位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违法辞退,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前述规则中提到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该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计算基数按该3倍数额确定,对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