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是一直存在的,到新的单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公积金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1、同城转移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同城转移(中心内部):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双方单位加盖财务章),单位转移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受托网点审核-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需转入职工到转入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办理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原缴存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账号及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名称。异地转移:转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此表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可下载),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金额转入职工所在新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内。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