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企业加班能调休吗的规定
1:我在的公司实行的是定时工时制(早八晚五双休)我在三月份每天都有加班(平时三小时,双休日两天各八小时)现在项目做完了,他们强制安排我调休,说是劳动法规定,那么我是否可以拒绝,并要求按规定支付我加班工资呢!具体有什么标准,我又该怎么做呢?
2该公司将在五月底搬迁,我不愿意跟着他去新的工作地点(在邻省),那么我是否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呢,又有什么标准呢?我在这工作一年半,合同期还有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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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fei3 知道合伙人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团队 2018-06-14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两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