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一个好哥们,他是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最近,他们要投资海外仓,但是有一些人不同意,于是召开了股东大会,麻烦问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8-08 云南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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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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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的职责如下:
    1、根据我们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于董事的报酬事务。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且也能够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上市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以及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拟补亏损方案。
    8、对于公司的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
    9、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作出决议。
    10、对于上市公司的合并分立以及解散和清算事务等相关的事项作出决议。
    1
    1、修改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
    1
    2、对于公司的聘用以及解聘会计师事务可以作出决议。
    1
    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的提案。
    1
    4、审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也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可以被称之为年会,当出现特别情况的时候,应该在情况出现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决定相应的对策。
    拓展资料:
    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东大会
    全文
    10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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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为其职权的无限性。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主要是一种否定性的权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主要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公司中小股东意志难以在股东大会中得到反映和体现。股东大会制度作为公司法中的一个制度,是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联系的,确定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必须考虑与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协调。公司股权结构不同,股东大会所起的作用就不同。从应然的角度看,公司利润分配、人事任免和涉及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事项应该专属于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可由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章程规定。
    全文
    12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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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股东变更麻烦吗
不麻烦,流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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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撤资退出的税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倘若涉及到向个体进行股权转让行为,那么在该股权转让收入得以抵扣掉原有股权价值以及合理费用之后所剩下的部分便构成了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义务,这其中涵盖了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获得的所得。
当股东决定撤回其持有的股份时,同样需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若股东为个人身份,则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为:
退还金额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
然而,若您身为公司股东,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若股东为法人实体,则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退还金额将被视为股东的投资收益。
对于退股过程中,若股东为自然人身份,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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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是比较麻烦的,一般需要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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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好事还是坏事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上市的公司来说,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有效地减轻公司所承受的薪酬负担。
因为绝大部分未上市公司都是中等规模甚至更小的企业,这类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紧缺的困境。
通过采用股权激励的措施,企业有机会适度调低生产运营成本,并相应减少资金的流动流失。
同时,该方法还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保留那些表现优秀且能力出众的核心人才。
对于原有的股东而言,实行股权激励有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进而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
在许多未上市公司中,常常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这使得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以至于公司的三会制度等在很多时候都流于形式。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的经营权将会逐步向职业经理人转移。
然而,由于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他们之间存在着道德风险,需要借助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规范经理人的行为。
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说,实行股权激励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中小企业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人才的频繁流动。
由于薪资待遇方面的差异,许多中小企业难以吸引和留住具备高素质的管理和研发人才。
实践经验表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由于员工的长期价值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得到充分体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会大幅度提高;
同时,由于股权激励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也会随之增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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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麻烦吗
注销公司流程复杂手续繁琐,至于麻不麻烦要看个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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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无固定期限签订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须经雇佣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进行;
另外,在特定情况下,若劳动者主动提出或自愿接受续签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除了劳动者明确表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意外,均应被视为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种情形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首先,当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的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十年;
其次,在雇主实行产业体制改革之际,如劳动者已经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但未达到可享受退休福利的年龄;
最后,如果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董事会权限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享有以下权力与职责:
首先,董事会有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向全体股东汇报公司运作状况以及面临的问题;
其次,董事会须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各项决议;
再次,董事会拥有决定公司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的权利;
此外,董事会还需制定公司每年的财政预算规划、结算报告;
另外,董事会还需要负责制定公司的收入分配计划以及损失补救措施,以确保公司财务稳健有序地进行;
最后,除以上列举之外,董事会还有权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他必要的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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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麻烦吗
不麻烦,到办证服务大厅,带好资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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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不知情成了公司股东如何消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股东身份的撤销程序,主要包括两种途径:
一是由公司进行解散或者终止经营并完成股权的转让;
二是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股东身份的注销。
在选择第一种途径时,需要按照相应的文件要求准备股东会议等相关材料,并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法院文书等,向市场监管机构提交公司注销申请。
一旦公司得到正式的解散或者终止经营决定,股东身份将会伴随着解除了法律效力。
至于第二种方式,也就是通过转让股权来注销股东身份,首先必须要将持有的全部股份进行合法的转移。
随后,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章程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同时更新股东名单。
接下来,公司需要携带股权转让协议、经过修订的公司章程、修改后的股东名册以及新的公司章程,前往市场监管机构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
或者第十四条
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广东盗窃罪30万能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当依据刑法条文的不同章节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以此基础上,我国司法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刑罚判决。
其中,盗窃数额较大的刑事案件,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以同时判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刑事案件,则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同时判处罚金;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刑事案件,则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可以同时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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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麻烦吗
公司解散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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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到了审限日期后多久判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结周期问题,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得到最终判决结果,然而实际情况还需根据不同案例的复杂程度来决定。
对于案件相对简单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其审理过程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
而对于更为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处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并且最多可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期,则须再次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在经济纠纷的诉讼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起诉与受理阶段,只有通过起诉才能启动诉讼程序,从而展开相关的诉讼活动;
其次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自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法院应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方,被告方应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此外,法院还需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接下来是开庭审理环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过程原则上应公开进行;
最后是判决与裁定阶段,法庭辩论结束之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关于审理期限方面,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审限为三个月;
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那么审限为六个月。
至于开庭时间的安排,则取决于法院的案件数量,一般来说,在一个月内即可完成。
在一般情况下,一审的审限为六个月,二审的审限为三个月,简易程序的审限也为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均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在上述期限内便应完成判决并送达判决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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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拿我东西卖了怎样告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买方知晓标的物并非卖家所有的情况下,其仍坚持选择购买该货物,则可直接向受让方索要退款。
此外,对无权处分他人财产之行为,此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享有追讨权,唯条件是受让方在获得该财产时为善意第三人,亦即不了解卖家并未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
在此种情况下,无权处分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受让方可依法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首先,受让方在接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应为善意;
其次,转让价格需合理;
最后,依照法律规定应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完成登记手续,无需登记的已实际交付至受让方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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