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
1.为了能够保证4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加强执法人员约束、和自我防范意识。维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被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人员的权益,我市结合执法人员工作特别制定相关规定。
2.当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执法记录仪语音、录像共同摄录,对于摄录的相关资料必须集中管理,确保执法过程当中摄录的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3.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等相关执法记录信息,必须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相关保密。
4.执法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是否有电,执法记录仪的内部储存是否够用,确保每天出门前执法记录仪可以正常打开,没有任何故障。
5.在执法人员巡逻过程当中一定要将执法记录仪佩戴在肩膀的左侧,将执法记录仪打开,时刻准备着按摄录功能。
6.对于一些重点区域,或者是参与大型执法安保时必须全程打开执法记录仪摄录功能。
7.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见一些小的纷争也必须要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视频,且在录音录视频过程中不能中断。
7.执法人员一般处理违法事件的时候,到达现场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证据采集,执法记录仪必须记录仪执法现场全过程,不得中断。
8.对于执法过程当中,遇到当事人不配合工作。给与警告并拍摄全过程,不得中断。
9.在执法记录仪使用过程当中,执法记录仪电量耗尽、机器故障或者执法记录仪内存已满,应该及时上报,并用其他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记录
10.对执法记录仪要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护与保养,避免因不当原因造成执法记录仪的损坏1
1.对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因故障或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中队应及时联系局办公室安排维修。1
2.执法记录仪实行“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随意拆卸,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执法记录仪丢失、损坏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对故意损坏执法记录仪的,除原价赔偿外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