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