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大致可能能够争夺的权益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花费;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限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商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行变换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您与另一方签订租赁合同,两方应该根据商定履行。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限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因此,如果您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另一方能够要求您承受违约职责并支付违约金等,当然如果你们无签订租赁合同隶属不定期租赁,两方能够任意解除租赁合同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收据、汇款证明、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