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