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是指国家规定,临床治疗需要的甲类药品。广泛应用于同一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低廉,使用这些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范围,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缴纳,100%的甲类药品按报销比例报销。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一些药品的费用。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列入一定比例后,由被保险人自行支付,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甲类、乙类报销:甲、乙类上柜为红色,乙类上柜为绿色,甲、乙类药品在医疗保险范围内。《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中的甲类药品必须在药房销售。乙类药品不仅可以在药店销售,还可以在一般商业企业和其他场所销售。但是,必须经当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按要求发给乙类上柜药品准销售标志。医疗保险目录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筛选。甲、乙类按疗效价比确定。也就是说,疗效肯定、成本低的,不自理,列入甲级。B类基本上有自付比例,由不同地区决定。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调整B类医疗保险品种。进出口总额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各地无权调整A类医疗保险品种。在门诊使用时,可使用卡上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在医院、乙类药品和其他乙类费用中使用时,被保险人结算时,乙类先承担其自身费用的10%,再与甲类费用一起计算基本医疗费用,并与超过医院基本费用的部分一起享受全额支付的比例。简单地说,当B类费用住院时,他们自己支付更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不包括个人支出,B类费用在支付10%的费用后,如果超过阈值费用,可以报销80%以上。不是预付现金,而是在指定的医疗保险医院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