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重审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在离婚案件里,要是想进行重审,得满足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情况如下:
先说程序上的事儿。要是原来的审判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那案件就可能会被发回重新审理。比如说,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规定,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不让当事人好好辩论,或者没发传票就直接缺席判决等。要是有这些程序上的问题,影响到了案件的公正审理,上级法院就可能会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让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再看看实体方面。这主要是针对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出了错。要是事实认定错了,就是对案件的关键事实判断不准,就像在分财产的时候,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给弄错了。而法律适用错了,就是本来应该用这个法律条文,却用了别的,结果导致判决结果不对。碰到这种情况,就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申请重审。
还有就是当事人申请重审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说,得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后的6个月之内提出来。不过要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像是有了新的证据能把原来的判决或裁定推翻,原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假造的,作为判决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改了,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行为,那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那天开始算,6个月之内提出来申请重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