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律师回复] (一)对于一般情况,牢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一年,从自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比如受伤后得知单位不打算正常赔偿,此时时效开始。
(二)要是认定工伤后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再仲裁或诉讼,那时效从协商不成时开始。例如多次沟通无果,就从最后一次协商失败起算。
(三)若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先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之后处理赔偿争议,时效从行政程序结束后开始。
(四)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时效,时效可以中止,等原因消除后接着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