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孕妇赔偿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裁减处于育龄期的女性员工,即所谓的孕妇,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来说,雇主有责任和义务恢复这些妇女在孕期和哺乳期原有的工作岗位。
然而,若孕妇本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确定通常以经济补偿标准为基础,再乘以二来计算。具体而言,经济补偿的数将根据该孕妇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则需向孕妇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