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样在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顺利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近亲属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的责任。若用人单位拒绝,职工近亲属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