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上班15天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试用期上班15天被无故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而无故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于你试用期仅上班15天,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依据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那么辞退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遇到被无故辞退的情况,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说明辞退理由并支付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