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上诉申请再审的收费标准是怎样
[律师回复] 再审申请的收费按不同情形执行,全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基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
出现两类特定情形时,当事人需要交纳对应案件受理费。
一类是当事人提交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
另一类是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再审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
上述两类需交费的案件,费用计算基数为当事人不服原判决部分对应的再审请求数额。
具体交费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对应比例或按件标准核算。财产类案件按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价额,按法定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费用。
不同地区法院针对再审申请环节的收费操作,可能存在细节差异。最终费用交纳要求,以管辖法院出具的正式通知及当地对应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