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实行的是无犯错职责原则,除有
证据证明其有意
犯罪、酗酒或者吸毒、自残等特殊情形外,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违规引发伤害意外应认定为工伤。在《
工伤保险条例》的限定中,无排除员工因违背纪律导
致伤害认定为工伤的限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
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工人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限定的情形在意外中伤亡,但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一)犯罪的;
(二)酗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