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
解除劳动合同:……(四)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闺女童权益保护法》和《
劳动法》的相关限定,妇女在怀孩子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
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孩子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不到前,
劳动合同时限应顺延。此间的薪水、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工人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事实上情况的,因为怀孩娃儿工人一旦遭到违法免职,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工人怀孩子期间
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违法辞掉怀孩子工人,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国家对孕期女工人的权益保护做发生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背限定做出违法辞掉,孕期工人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
经济赔偿金计量方式:工作年限amp;#215;去职前12月的平均薪水amp;#215;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孩子、产期、哺乳期“三期”薪水
3.薪水和
加班薪水(如有拖延)应一并发放。《劳动合同法》限定,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中也有限定,不得在女工人怀孩子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薪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工人在怀孩子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与公司商量不成的,能够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