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你在工地干活,你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属于
劳务合同关系,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务报酬纠纷。2、你们之间的
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保护;3、你们都应当按照《
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老板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4、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
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
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因此,你是可以要求工地具有资质的承包方向你们支付工资的。5、若老板具备承包资质,你可以直接起诉老板要求支付工钱,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你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
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6、还有,现在各级政府对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是非常重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和政府清欠办寻求帮助。7、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两年的
诉讼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