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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怎样做账

10w+浏览 匿名 2020-11-03 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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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全文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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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现在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中明确说明的,只有城镇的土地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对于企业来说的话肯定是需要缴纳的。在缴纳主体方面没有存在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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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股权质押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贵司决定启动股权质押程序时,需按照以下几种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则须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条款。
例如,若欲将该公司股权质押给非本公司股东,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能进行。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还需要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权移交给质权人。
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正式生效;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同样需要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中有关禁止转让股份的规定,亦适用于股权质押行为。
至于质押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有不同的规定:
若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而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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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按实际拥有的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公共设施(会所、泳池、道路、小区绿化用地等,下同)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归业主所有的,则按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单元总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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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系数,以周边类似房价为参考基准进行适当调整,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类似”的概念是指在区位、用途、建筑物结构以及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备相似特征的物业。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对于涉及到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通常会在政府所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详细规定。
再者,由于征收行为可能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其具体补偿数额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相关规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科学评估手段加以确定。
以下是整个过程的详细步骤:
首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之后,将相关信息通知至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机关。
其次,区、县政府机关接收到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再次,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然后,当涉及到因旧城区改建而需要征收房屋时,若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将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将对拆迁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数量、应安置面积大小、安置地点、楼层、搬迁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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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一般企业只要在城镇的是情况下都是要缴纳缴纳土地使用税。虽然说农村的土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在农村进行建厂的情况下,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且建厂已经更改了农村土地的使用范围,所以也是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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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欠费几个月不能报账
[律师回复] 解析:
医保缴费期限的补充与否直接影响到患者是否能够享受到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具体而言,若医保的参保人在中断三个月内及时进行了补充缴纳,他们可于翌月开始享受相应的报销服务;
然而,倘若参保人中断医保超过三个月再行补充缴纳,则需在完成重新续费的六个月期限之后才能获得报销资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家电使用过脏了后怎么退款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家用电器三包法规》中的退换货条款,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品,从购买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于其本身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更换或进行维修服务:
第一,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第二,商品与宣传不符;
第三,商品存在安全隐患。
其次,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品,从销售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由于其本身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同样有权选择更换或进行维修服务:
第一,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第二,商品与宣传不符;
第三,商品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在三包期限内,如果由于修理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修理时间超过了30天,修理者有义务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进行替换,且相关费用应由修理者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不按导向车道行使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驾驶员未能遵守导向车道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多样,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若在交叉路口未能按照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内,将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200元人民币;
其次,若在交通信号灯等待车道上出现闯红灯行为,则会同时产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以及不按导向车道行使,累计计分为六分,罚款金额为400元人民币;
再次,若在不允许转弯或掉头且未设有标志牌的路段,车道上存在黄色禁止标线,那么将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100至200元人民币,然而,此项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如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同样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100至200元人民币,同样,此项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若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未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将会被扣除三分或处以20元以上及200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交通违章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总之,驾驶员未能遵守导向车道行驶通常会被扣除两分并罚款100元人民币。
当驾驶员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当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交通违章处理过程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周期为十五天,然后再前往车管所办理扣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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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用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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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太频繁被冻结账户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一、鉴于银行卡转账操作异常导致账户锁定,因此必需前往柜台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其详细流程为:
首先,若由于用户频繁错误输入密码或账户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100人民币并保持长期未予启用,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银行卡前往相应银行机构进行解锁操作;
其次,假如因长期拖欠债务而触发司法程序,致使银行卡被冻结,那么在您偿还所有欠款并完成案件处理之后,便可向银行申请解除冻结。
二、关于银行卡冻结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银行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时,可能会采取冻结措施;
其次,若透支额度超过规定限额,银行将立即对该银行卡实施冻结;
再次,若用户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系统将会自动启动冻结机制,并于24小时后自动解除冻结;
最后,由第三方因素引发的银行卡冻结问题也不容忽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
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百四十六条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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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应当根据不同城市的大小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缴纳,对于大城市一般按照1.5至30元的标准来缴纳,中等城市可以按照1.2-24元交纳,县城一般可以按照0.6至12元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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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的钱转到公司账户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账户可以实现与对公账户的转账操作,例如,将个人财产中的投资款项转移至单位的对公账户中,此时我们应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又如,个人账户将往来款项拨入单位的对公账户,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再者,当个人账户将单位垫付的款项支付给员工时,则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首先借记“其他应收款—个人”科目,然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最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个人”科目。
以上这些均属于常见的财务操作,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私有账户是可以与对公账户进行转账交易的。
对公账户,也就是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主要是为了方便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以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结算业务而设立的账户,它能够有效地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对公账户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
其中,每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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