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
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
工资介绍信存根;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经确认后在
办理退休手续。扩展资料在
退休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在未为劳动者缴纳
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劳动者无法获得上述费用。但是根据
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医疗费、
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
纠纷。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
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
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