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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如何防范房屋预售风险?

10w+浏览 匿名 2021-04-18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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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房人如何预防房屋预售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
    商品房预售中买房人有哪些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有其所独具的特性:信息不对称、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售买卖中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加大了交易中的商业风险。
    (二)在商品房预售的流程中,法律、法规仍然存在许多空白,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许多纠纷、诉讼,法律、法规的规定显得苍白无力。而相关的司法,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开发商更是有空可钻,从而预售商品房的风险也成为必然。
    (三)开发商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利用商品房预售中的主导地位,不惜侵害购房人的利益,实现自身利益,这就加大了商品房预售流程中的风险机率。
    (四)在数额大、交易复杂的预售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缺乏法律法规,行政政策等较为专业的知识,购房人法律、法规知识的缺乏无形之中增加了预售商品房的风险。
    (五)其他方面的风险。如开发商的资质认定、售前宣传广告、开发商捂盘、惜售、逾期交房、预售商品房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甚至发生开发商卷走购房人房款的现象。另外在商品房预售制度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的监管执行不到位。也造成了许多买房人很大的经济损失。
    全文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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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预售的风险有哪些?
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期房,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法院宣告为无效时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房屋本身的合法性有的单位将一些不合法的房屋进行预售,致使预购人购房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件。有些发展商在预购人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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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三者险里面三者的赔付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赔偿范畴涵盖了以下各项费用:医疗费用、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支出、住院期间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专用于办理丧礼相关事项的交通费用、殡葬费、针对死亡情况下给予的补偿款以及进行相关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同时还需支付残疾人相应的伤残赔偿金,购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的现金,以及在护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即误工费)、为照顾受伤害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精神上受到创伤后的安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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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该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为了顺利地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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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金额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生产及销售含有毒害或有害成分的食品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涉案金额进行确定。如果在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掺入了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者明知道所售食品中有掺有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均将被视为刑事案件予以追诉。
此外,若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以及储存等过程中,有掺入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又或是采用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来加工食品的情况,同样需要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并追究责任。对于在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销售、运输和储存等环节中,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也将被视为刑事案件予以追诉。
最后,如果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样会被视为刑事案件予以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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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预备也要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的预备行为一般情况下需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被判处罚金,且在此基础之上还可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完全免除惩罚的宽恕。抢劫罪特指那些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财物保管者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性地夺取合法或者私有财物的行为。
此外,为了进行犯罪活动而准备工具和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也属于犯罪预备的范畴。对于这类预备犯,可以参照已经完成犯罪的既遂犯来确定其应受的惩罚,即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完全免除惩罚。如果有人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他人的公私财物,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罪犯的刑罚将会更加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要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一)进入他人住所实施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实施抢劫或者抢劫金额巨大的;
(五)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六)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的;
(七)持有枪支实施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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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哪些,有什么风险
注意:买期房要调查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及信誉状况。谨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时,也可以了解所购期房周围的环境、交通和公共设施配套的情况,使自己心里有数。风险:买期房可能承担延期交房、房屋内在品质变换、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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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购买的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用方面,该项费用通常是根据被征用土地在被征用前三年内的年均产值来确定的,一般而言其范围大约在该值的六至十倍之间浮动。
其次,关于土地征收后安置补助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依据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
具体来说,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将通过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所占有的耕地面积来得出。而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则是根据被征收的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年均产值来确定的,一般在该值的四至六倍之间浮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上限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最后,关于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将按照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来支付工本费作为补偿;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最高可按照一季度产值给予补偿;
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如果能够获得收获的话,将不予以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承担移植费用;若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砍伐的话,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长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无需另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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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流转登记是如何进行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向村集体提交流转申请后,经过严格审核,双方达成共识并进行正式登记,签署土地流转合同书。土地流转实质上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所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含义,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其所持有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在保持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使用权的转移。对于依法或者允许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上报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在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方面,我们坚持“属地核实”的原则,经过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进行登记。
同时,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会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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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有什么风险
其一,存在着交易不公平现象,开发商将在建商品房的风险转移给了社会和银行。其二,现行的预售制度容易造成不平等竞争和低效率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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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职位侵占罪主体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范围,主要涵盖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从业者,同时还明确指出了具体涉及到的三类不同社会身份的自然人。
首先,我们来探讨第一个类别——即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这类人必须抛开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特征,这些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作为公司的实际主导者,握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能,因此完全有可能沦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以上述公司为代表的各类组织中的非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管理者、部门主管以及普通员工以及技术工人。同样地,这部分人群也应排除国家公务人员的范畴。他们或是背负着特定的职权,或是由于担任某种工作,从而得以借助自身的职权或工作便利,对公司的财产实施侵占活动,从而步入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行列。
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是那些处于以上述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或其它单位之外的群体——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工作者;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企业等机构中那些排除在国家公务人员之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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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1、风险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该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2、风险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地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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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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