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假结束后
辞职一般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是在产假期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标准由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以产假结束后,不能在领取生育津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法律依据:《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