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满18岁禁买
商品房。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
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
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2、三套房难用
公积金贷款。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
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
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