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
工伤造成
伤残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
劳动关系,都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
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