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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劳动者在尚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而自己辞职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劳动者是否还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就用人单位未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看,用人单位已属违法,因为参考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见,虽未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一、未签订合同能否获得赔偿?
基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劳动者即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劳动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有权向单位提出另一倍的工资补偿。
二、未签订合同主动辞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只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不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还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醒的一点是离职后记得保留相关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才便于日后追讨赔偿。
虽然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能够基于没签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辞职的话,并不必然就能获得赔偿,还需要看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辞职。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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