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
1、和解。和解是指
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2、调解。
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如果不能
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劳动仲裁。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
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法院
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
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