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假期间的五险是由公司和职工依法共同承担的。公司仍然需要继续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
社保费用,而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然由公司依法为其代扣代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