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出卖人如果违约的,买受人仍可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但对于试用买卖的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第六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
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