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合同无效:
(
1)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
5)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
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