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
判刑定罪的案子是有可能翻案的。
我国
刑事审判采用
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
民法院审理以后,判决即为生效。被告人根据
终审判决执行相应的
刑罚。
但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同时也设置了
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
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
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
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人民法院启动
再审程序以后,会进行提审、指令再审等,也就说已经判刑定罪的案件还是有可能
改判翻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