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不需要备案。但,如果是
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应当进行登记备案。按照法律规定,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
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备案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