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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具体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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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0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一、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民法典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三、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再属于效力待定。
合同法中将无权处分纳入效力待定,但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变化,明确了债法与物权二分法则,不再以物权是否发生转移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实践中一房二卖较为常见,肯定有人是无法取得房屋的物权的,不能取得物权的人,法律保护此人与出卖人的合同权利,享有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即使未取得物权人追认,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标的物发生交付后受让人就可取得财产所有权,体现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具体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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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内容有哪些
1、赋予权益和剥夺2、科以义务或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人承担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使行政相对人承担纳税义务。城市规划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停止违章建筑的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停止施工和拆除违章建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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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涉及别人的名声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侵犯名誉权行为若情节严重,则有可能构成本法意义上的诽谤罪。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诽谤罪的认定需以情节严重为前提,而那些违反了治安行政法规的轻度诽谤行为,则应被视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违法行为。
此外,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相区分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诽谤罪所传播的内容必须是虚构的、不实的事实;
其次,法人、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均不得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最后,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过错要求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则可以包含过失等多种形式。因此,尽管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但若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若受害人未主动提起刑事诉讼,则该案无法进入审判程序,也就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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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不得判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刑责侵犯警察人身安全之罪行能否被判处缓期执行,其参考依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涉案行为的严重程度需相对较轻;
其次,罪犯需要有真心实意的悔过之情;
再次,法庭认为其再犯同类违法犯罪的风险较低;
最后,若判处缓期执行,并不会对罪犯所居地所在的社区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有权判定罪犯缓期执行,并且可以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罪犯在缓期考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和场所,以及限制其与某些特定人员的接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被判定缓期执行的罪犯,倘若其被判处了附加刑罚,那么附加刑罚仍然必须得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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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受贿罪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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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犯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吸收犯的概念具体是:犯罪嫌疑人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因此只按照吸收行为来定罪的概念。吸收犯与数罪并罚的概念有所相似,但是本质上实际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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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危险犯的概念是什么?
具体危险犯的概念是将行为对象的实际损害危险作为要件的犯罪构成。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岁规定的犯罪界定中,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案件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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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免刑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同时,即便被免于刑事处罚,相关人员仍需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从客观方面来看,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并且情节严重。
主观方面则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一状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成立条件及刑事责任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确认交通肇事犯罪构成的条件如下:
首先,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
其次,其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行为人违反相关交通运输管理制度法规,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度损害等严重后果;
第三,从主体角度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心态上分析,行为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存在过失心理。
对于交通肇事犯罪,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而当行为人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时,则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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