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免责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人为、社会因素引起的,
当事人本身能力不能抗拒也不能预防的情况或者事故。
二、对方
主要责任引起的
1、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2、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对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4、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
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
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
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
三、其他情形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2、
承租人未经
出租人同意
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