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权利。
一、农村
土地确权的定义:
1、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
宗地)的所有权、
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
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
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1、由于一轮、二轮
土地承包均是责任
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
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
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
(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
(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