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
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
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
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
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
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
预订等方式向
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