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2024年廉租房新政策合阳

3.1k浏览 帮助31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安徽省廉租房是保障性用房的其中一种,是由政府提供的、面向城市最低收入的家庭开放。随着廉租房需求的增大,安徽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廉租房的申请限制以及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下面是律师365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徽廉租房政策有哪些的一些相关资料。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管办分开、市场运作,保障基本、动态管理,租补分离、并轨运行,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等,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运营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审查核实申请对象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财政部门负责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者住房租金补助;发展改革、审计、监察、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价格、金融、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初审工作。


第六条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社会力量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和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收益,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其债务偿还、住房租金补助、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管理等。


第二章 投资与建设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


(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


(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障供应。


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依据国家规定在年初预安排下达,下半年根据用地报批情况,据实报国家核实确认,不占省下达地方的其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就学、就医、购物、出行等需求,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或者产业集聚的区域。在城镇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住宅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国家、省有关标准,遵守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法定建设程序,健全招标投标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保障性住房应当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标识,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通过下列渠道筹集,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统筹集约使用:


(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


(二)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


(三)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


(四)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所得的;


(五)社会捐赠的;


(六)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其他方式筹集的。


第十二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担保机构为保障性住房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运营机构发行企业债券或者中期票据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租售,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四条 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享受政府提供的支持政策。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或者捐赠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执行公益性捐赠涉及的税费减免政策。


第三章 保障对象和标准


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性别、代际结构等情况,合理确定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户型。


住房租赁补贴的面积标准和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市场平均租金和保障对象的租金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合理比例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配租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租金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承租人的收入状况,分档发放住房租金补助。承租人收入提高、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降低住房租金的补助标准;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并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助。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持有数量、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运营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向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保障性住房出售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向承租人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承租人可以购买全部产权,也可以购买部分产权。


运营机构经批准出售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购房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状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四章 申请与审核


第十九条 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得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并书面同意审核机关核实其申请信息。


审核机关核实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下列程序审核:


(一)初审。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自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分别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二)审核。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民政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会同住房保障、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确定租金补助档次,提交同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在收到民政部门信息核对通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反馈民政部门。


(三)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申请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状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审核单位应当退回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单位申请复核。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经复核原审核意见错误的,应当改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复核原审核意见正确的,应当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在本地居住或者稳定就业的年限、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时间等因素综合评分,或者采取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分配顺序。分配结果在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开。


运营机构应当根据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分配结果,自确定分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保障对象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纳入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保障性住房,其保障对象应当为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保障对象,并纳入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第二十四条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当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需求等情况,制定下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和使用要求,解除合同、腾退和收回保障性住房的情形和处理办法等内容,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


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应当载明政府与承购人的产权份额,承购人取得全部产权、转让、腾退的情形以及政府回购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登记,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利证书上注明保障性住房类型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注明共有份额。


第二十七条 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由运营机构负责。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业主负责的事务,由承购人负责。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物业服务费用,主要通过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入、物业服务费收入和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收益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在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向运营机构提出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腾退保障性住房;运营机构发现承租人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与其解除合同,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腾退保障性住房。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经济状况改善,或者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终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第三十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助:


(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二)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


(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五)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


(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有前款(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退回行为发生之日起领取的住房租金补助。


第三十一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确需转让的,由运营机构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购。


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购买人可以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取得全部产权的,应当按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补交政府产权部分价款;上市交易的,按照产权比例享受交易收益,政府有优先购买权。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第三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承购人在取得全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运营机构按照购房原价款回购: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


(二)出租、出借以及擅自转让保障性住房的;


(三)损毁、破坏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


第三十三条 腾退、收回保障性住房的,应当为承租人或者承购人提供合理的搬迁期限。搬迁期满,承租人或者承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搬迁的,运营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共享、联审和核对机制。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下列保障性住房信息:


(一)保障性住房法规及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分配规则等政策;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房源;


(四)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退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五)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记载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分配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出租和出售情况,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金补助发放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保障对象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保障对象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及其他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运营机构报告。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障对象的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变动情况,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调整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租金补助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运行,以及配套支持政策执行情况等,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地址。


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举报、投诉后,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调查处理,并答复举报、投诉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分:


(一)未按规定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


(二)未按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障供应的;


(三)未按规定筹集、拨付和使用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的;


(四)未按规定确定和调整保障对象收入和财产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和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的;


(五)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镇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


(二)擅自变更保障方式、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以及保障性住房租赁、销售价格标准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的;


(四)未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或者审核的;


(五)未按规定公示或者公开保障对象、住房保障信息的;


(六)对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处理的;


(七)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录入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或者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追回住房租赁补贴,录入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自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退回住房租赁补贴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其他镇和独立工矿区、国有农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徽廉租房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可以减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社会问题,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保障对象和标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提交申请以后,通过审核方可进行廉租房的使用。在此小编要提醒大家,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五年,同时对于以虚假材料进行申请廉租房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湛江律师




延伸阅读:


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租廉租房有什么风险,要哪些条件


没有申请到廉租房,廉租房能买吗

2024年廉租房新政策合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643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4年廉租房新政策合阳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3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80****31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22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43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洛阳廉租房政策是怎样的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5w浏览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阳泉市廉租房政策是怎样的?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收入较低的家庭,它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收入证明等提交到住房保障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轮候程序,等待分配房屋。
10w+浏览
河北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标准最新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如下:
第一,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需要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二,这种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且这部分财产的价值较大。关于职务便利的理解,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利用自身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来实施犯罪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方式多种多样,如侵吞、盗窃、诈骗等等。
然而,要想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满足“数额较大”这个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双阳看守所会见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未牵涉到财务事项的:每宗收费金额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涉及财务纠纷的:每个基本服务项目的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若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则应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争议标的额的计费比率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5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未涉及财务事项的:每宗收费金额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若涉及财务纠纷的:则按照代理涉及财务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若未涉及财务事项的: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每宗收费金额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受害者的诉讼代理人的:每宗收费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若涉及财务纠纷的:则按照代理涉及财务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受贿罪量刑2024年标准是怎样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款,个人受贿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者,将面临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法律制裁,同时附加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判处死刑且同时没收全部家产。
第二款,个人受贿金额介于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附加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第三款,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若犯罪行为发生后能有悔过之意,积极退回赃物,则可考虑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但需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款,个人受贿金额不足五千元,但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款,对于多次受贿而未曾受到处理的情况,应按照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一百八十四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信罪又有新罪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事实上,助推犯罪活动的行政责任可能会进一步延伸至更为复杂的刑事罪行范畴。集成了网络犯罪的全产业链,助推犯罪的行为通常与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息息相关。除此之外,还涉及妨碍信用卡管理、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等一系列密切关联的上游及下游罪行。在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可能将此类行为归类为帮信罪,然而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可能会将其重新定义为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罪。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帮信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只要他们年满16岁即可;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再次,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帮信罪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客观方面的行为具体来说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济南廉租房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10w+浏览
新受贿罪处罚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受贿这一违法行为之最新的法律惩戒措施如下:对于受贿额度达到法定界限(即“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为严重犯罪情节的犯罪者,应处以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施加罚金刑罚。若受贿金额更为巨额(即“数额巨大”)或是具有其他更为恶劣犯罪情节的犯罪者,则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施加重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而对于那些受贿金额极为庞大(即“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犯罪情节的犯罪者,将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甚至可能是无期徒刑,同时施加重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石家庄廉租房政策
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拟配租的廉租住房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将廉租住房房源分配到各区。区住房保障局根据本区的廉租住房房源和评分排队情况进行配租,并将配租名单报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10w+浏览
敲诈勒索罪最新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通常需要涉及到涉案财产的价值达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曾经因为同样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年之内接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亦或者对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残疾人士、年迈老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者进行敲诈勒索等等,都可以适当降低这个门槛,即只需要涉案财产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以即将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相威胁,或者以黑恶势力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是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以及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可以将立案标准降低至涉案财产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的金额如何认定标准最新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金额标准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将犯罪行为所得的公私财物折合成现金数量,个人实施盗窃行为时,如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区间范围,即可视为达到量刑起点;若犯罪行为所得公私财物总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区间范围,便可判定为盗窃罪中金额规模庞大的情形;而对于个人的犯罪行为所得公私财物数额已攀升至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区间范围之中者,便属于严重的盗窃罪涉及金额类型;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对盗窃罪罪犯的判罚标准分别是:针对犯窃案情节较轻的罪犯,可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若犯罪行为涉及的金额规模较大,则可判处罪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犯罪行为涉及的金额规模极其庞大的罪犯,则可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某物品是自己所有或占有,从而将其取回,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某物品是遗忘物,就意味着他没有盗窃的意图。因为他人的“占有”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只要行为人能够认识到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该认为行为人已经具备了盗窃罪的认知内容。例如,即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遗忘物而将其取走,也应当认定其具有盗窃罪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6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廉租房价格政策
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10w+浏览
职务侵占罪单位如何认定标准最新
[律师回复] 解析:
1.本罪之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此所述之"公司",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之非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所谓"企业",则特指除前述公司之外的非国有性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具备一定数额注册资本及一定数量从业人员的盈利性经济组织,例如商店、工厂、酒店、宾馆及各式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业等经济实体;
至于"其他单位",则泛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之外的非国有性质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涵盖集体或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团。
2.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包括动产与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包含已经处于公司、企业、其他单位控制、管理之下的货币财富(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同时亦包括本单位依法享有所有权但尚未实际占有之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持有的债权。就财物形态而言,犯罪对象既包括有形物品,亦包括无形资产,诸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86****7431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36****2300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8****6917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