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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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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由此可知,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采取的是“正向列举”的方法,即只要不属于明确列举的扣除,都应缴纳。
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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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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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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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公司申请专利的流程和费用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专利申请程序及其相关费用主要涵盖了五个阶段,即接待受理、初步审查、公布面世、实质性审查以及最终授予许可证等环节。
然而,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仅需经过接待受理、初步审查以及授予许可证这三个阶段即可。
在申请发明专利方面,其官方规定的标准收费为人民币3450元;
而在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时,其官方规定的标准收费则为人民币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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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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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汽车加装件保险赔偿不
[律师回复] 解析:
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改装的踏板,其本身并不在保险的约束范围之内,因此若在此过程中出现损害现象,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然而,若改装的踏板并未对车辆的行驶性能造成实质性影响,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此类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若改装的踏板确实对车辆的行驶性能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免赔或部分免赔处理。
其次,对于新购车辆在汽车美容店进行加装导航的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条款给予合理的理赔。
但需注意的是,唯有在驾驶人员尚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者存在诸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规驾驶行为而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方有权利拒绝赔付。
最后,车辆加装保险杠,如因碰撞受损,保险公司将无法予以理赔,原因在于此类加装行为属于未事先投保的新增设备损失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层面上,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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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是可以退税的,对于公民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如果涉及到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未及时扣除的,可以在后期提交相关完税凭证以及证据来进行合法的退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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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途径,主要划分为经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以及以综合所得为基础进行的年度自主申报两大类型。
下面将对此进行深入阐述:
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
此种申报路径适应于拥有稳定工作场所并领取工资金额的纳税人群体,具体实施环节中,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会获取到纳税人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而协助其完成税费的精确计算与预先扣除预缴,到了年底之际,纳税人无需再次进行繁琐的核算和申报流程。
综合所得年度自主申报方式。
这类申报方式特别针对那些无稳定工作场所且依靠自身劳动获得收入的纳税人,例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
纳税人需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自行完成个人所得税的全面申报及税款清算事宜。
纳税人可依据自身实际状况和需求,灵活选择适合的申报途径。
若对具体选择何种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税务从业人员或相关机构寻求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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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合并执行不得超过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所谓的合并处罚,实际上即我们常说的数罪并罚,是指将一个人所涉及的多项罪名进行综合审判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相应刑罚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首先对各项犯罪行为进行单独的定罪和量刑,然后根据法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处罚领域也存在着合并执行或者合并处罚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主要源自于刑事法典理论中所阐述的数罪并罚现象。
对于那些涉及到多个违法行为且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来说,如果单纯地选择其中之一进行严厉惩罚,而而忽略了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理,那么就可能导致对某些违法行为的漏罚情况发生,从而使得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显然与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相违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听证申请人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分别决定,可以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写明给予每个人的处理决定,分别送达每一个违法行为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委托事项违法,受托人是否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1.严格遵循委托人所下达的各项指令行事。
由于受托人依据指令管理的事务属于委托人的私人事务,故受托人不得在授权权限之外从事任何相关活动。
2.全程亲力亲为地处理委托人所委托的各项事务。
受托人在接收到委托人的指令之后,务必亲自处理所有委托事务,不得擅自将受托事务转交给他人处理。
若确有必要转交第三方办理,则需事前获得委托人的明确许可,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3.及时向委托人汇报事务处理的最新动态。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的指令之后,应全力以赴地完成委托事项。
在处理受托事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状况,因此受托人须及时向委托人汇报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问题,以便让委托人能够实时掌握并了解完成事务的进度。
待事务全部处理完毕后,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最终成果。
4.妥善保管并归还委托人所交付的财物以及相关物品。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所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以及其他各类财产,都应该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私自转移、扣押、变卖这些物品,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于因自身失误导致的损失,应依法进行赔偿。
如果受托人因自身原因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产生了违法行为,从而给委托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受托人就需要依法赔偿损失,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以及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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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退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手机APP上自己就可以操作退税项目,不过不是所有人都符合退税的,有些人因为收入比较高还会进行多交税的。一般退税的截止时间是在6月30号,所以大家一定要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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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年薪12万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月平均收入为120,000元,据此计算得出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225元。
具体而言,月薪标准为总金额除以12,即120,000元÷12个月=1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应税所得额并非全月工资,而是减去起征点后的剩余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应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税所得额=月薪总额-法定免税额(目前起征点为2,000元)。
在当前税率体系下,每个应纳税等级都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快速计算扣除数。
以本例中的8,000元应税所得额为例,其适用的税率为2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则为375元。
因此,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8,000元×20%-375元=1,22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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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印花税是针对国家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账户中各类别货币购置、使用及质押等环节所适用的税收制度。
具体来说,依照财政部颁布的《财政收入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若应缴付印花税总额低于人民币一元整,则可豁免征收该项税费。
因此,对于印花税金额未达到一元标准的情况,无需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印花税的计税方式相对较为繁琐,例如某些商品可能会涉及到多种税率,而另一些商品则可能受财政部发布的税率调整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不同的财政政策进行精确的计算。
另外,鉴于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诸多领域,因此在实际缴纳过程中,务必确保税率计算的准确性,从而避免因疏忽导致不必要的财务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公司住宅房产卖给个人缴纳个税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所有的不动产是有可能转让至私人手中的。
在此过程中,企业与自然人应首先签署关于房屋买卖的书面协议,并将各类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企业的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股东大会的决议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等递交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审核。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还需对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企业及个人分别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最后才能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企业不动产出售涉及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关注一下增值税的问题。
在中国,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当我们进行房屋交易时,需按照销售不动产业态收取增值税,这就意味着,对于一般的纳税人而言,其税率定在了11%;
而如果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其税率则设定在了更为优惠的5%。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买卖房地产所获得的收入应当被纳入到当前期间的总营业收入里,然后再以此为基础来计算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涉及到税收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印花税。
在这个环节中,公司卖出房产的过程中,必须支付相当于应税凭证所载金额0.5‰的印花税。
之后,我们来详细讨论一些其他类型的税费。
例如,土地增值税,它的基本计算方式是将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的主要依据。
同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也是需要考虑在内的。
就这些税费来说,它们都是以公司出售房产所获取的收入为基数,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以及其他各种可能的收入来源,以及所有相关的经济利益,其中也包括那些已经包含在售房价格中的,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取的各类代收款项。
最后,我们还需要注意堤围防护费的问题。
由于企业性质的差异,堤围防护费的纳税标准会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内资企业需要按照计税收入额的0.1%来缴纳,而外资企业则需要按照计税收入额的0.09%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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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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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多少营业额自动升一般纳税人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税务法律法规,全年营业额逾越五百万元人民币的小规模纳税人有义务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領申請。
当这类小型企业在连续不超过十二個月份的經營期內累計的應征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超過五百萬元人民幣後,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式,及時進行增值稅一般纳税人资格認定,並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並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拆除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拆迁房屋的实际面积需明确。
倘若实际面积超出房地产权属证书所载明之面积,务必要向拆迁方提出测量要求,坚决主张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2、需关注装饰装修设施的赔偿问题。
例如,对于铝合金窗户以及防盗门等不同类型的装饰装修,其赔偿标准应与普通门窗有所区别;
此外,石英水磨地板及一般水泥地板在拆迁时的折旧率也各不相同,所有涉及到的需要赔偿或是无需赔偿的项目均需在拆迁方记录之后详细检视。
3、了解违法建筑年代及其对应赔偿事宜。
若存在未经许可违规搭建的建筑物,建议提前取得该建筑物建造年份的证明材料,即便仅为采购清单或施工记录亦可。
因为不同年份的违法建筑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外观专利律师拿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若诉讼请求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内容的,则案件收费区间为2000元至30000元/案;
然而,关于该类案件的收费浮动比例是可允许的,上下浮动空间为20%。
然而,如实际收费数额低于2000元的,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来收取。
(二)当诉讼请求涉及到财产权益内容时,应依据争议标的的具体价值情况,根据本期收费标准进行分段累加计算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案件的收费浮动比例同样为20%。
但是,如果累计收费数额低于2000元的,仍需按照2000元的标准来收取。
(三)计时收费方面,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时,计时收费的浮动比例也为20%。
(四)若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形,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若案件需要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代理的,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48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此规定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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