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是不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
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
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
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
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由此可见,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即便是贷款买的房也不是夫妻共同房产,而且,在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就算是想要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也得经过
抵押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