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交警扣车产生的
拖车费以及
停车费,这个费用不用给。如果交警要收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电话或者写投诉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
违法行为、
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2、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
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