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
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办理逐月提取条件及流程如下:
1.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逐月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
2.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
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时没有
逾期的纪录;
3.逐月提取还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
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总之,辞职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和提取等程序。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