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上的人是否有
居住权,要看其是否与
房屋所有权人设定居住权。根据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
遗嘱设立,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
当事人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