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
离婚存在以下风险:
(1)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
婚前财产。我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
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
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
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即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国家机关是不予以干涉的,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