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债务原则上属于
个人债务。若起诉,由
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归还。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
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
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