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婚后
按揭买房:
一、婚后一方以
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
还贷。不管
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根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
买房,
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
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
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
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三、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
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是婚前按揭买房: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
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
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
按揭房为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
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
结婚而成为
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
公平原则。
三、夫妻双方婚前以
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
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
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四、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