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更改
孩子抚养权流程需要的时间,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
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只要具有下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属于
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