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1)
工伤职工到所在市区
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报鉴定材料,市直企业直接到市
社保服务中心
劳动能力鉴定科申报.
(2)工伤职工接到劳鉴委通知后,携带有效
身份证和身体检查必需费用到指定医院进行查体,查体现场工作人员按科别顺序进行统计点名,申请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对鉴定确认表上的
伤残部位或病种及其他信息进行确认签字,然后进行身体检查。
(3)鉴定查体医学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体征检查,并提出诊断意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查体结果和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形成鉴定结论。
(4)鉴定查体结束后,鉴定
经办人员对各种检查结果和档案材料进行检查整理,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一式3份,用人单位、鉴定申请人和工伤经办机构各1份。送达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和相对人,无法送达的,进行
公告送达。
(5)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双方如无异议,可持鉴定结论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
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根据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领取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劳动功能鉴定申请书范本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市××路358号,系××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
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因
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05年2月9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受单位指派外出购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现场被在同一现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装载机砸伤,经
兰州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当即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断裂、颅底骨折、失血性休克、胸部积压综合症等。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57天,于2005年10月30日出院并转往××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直至2006年6月3日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尿道断裂术后、骨盆骨折、等。申请人由于身体多处遭受创伤,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且造成了申请人心理障碍。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此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王××
2006年
三、部分劳动能力丧失如何
赔偿丧失劳动能力的
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立法一般规定三项:
一是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的损失;
二是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费用;
三是精神慰抚金。
德国法除规定上述内容之外,还在第845条规定了对失去劳务的赔偿权,它与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不完全一致。
在我国,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只能按照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范围,通常认为包括:一是
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二是受害人支出残疾用具费;三是残废者致残前
扶养的间接受害人的
抚养费。对于致残的伤害治疗所需的
医疗费、
误工工资、
护理费等费用以及特殊治疗的医疗费,都可以按照侵害
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原则去确定。本书着重讨论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对于残废用具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只作简单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