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成功的,使用如下:
1、如果是跨省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
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2、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
医疗机构;
3、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