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
人死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
继承。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死亡领取
丧葬补助金条件如下:
1、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
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2、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
补助金。
3、失业人员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4、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二、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