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
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6、
购房合同和
购房首付款原件,已经
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
结婚证复印件
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
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一是
申请贷款预登记审批条款。当
放款金额超出公积金中心当月贷款资金计划额度或个贷率超过规定上限时,公积金中心暂停发
放贷款;二是贷款资金可根据需要划入
借款人账户的条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
退休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