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拖欠费用遭致物业公司提起
诉讼,作为业主,可选择在举证期限截止前,向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申请。
以下是关于反诉流程的详细说明:
1.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
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会应对原告递交的文件、资料依次进行认真审查,如无问题则会给予
立案受理;
3.法院将以邮寄方式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
4.被告在接到副本后,须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和答辩;
5.随后进入正式的法庭审理环节;
6.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反诉的必备条件如下:
1.反诉自身条件包括:
(1)反诉仅限于原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不得针对起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2)反诉应向已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应采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4)反诉所涉及事项不能为其他法院专有
管辖权;
(5)反诉与本诉所涉诉讼请求必须存在某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关联性;
(6)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反诉申请。
2.反诉还必须满足
民事诉讼法对于起诉的各项基本要求:
(1)原告需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要明确清晰;
(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明确;
(4)该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需要在受诉人民法院的
管辖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